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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安風險管理
雷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網路及資訊安全防護系統,以控管或維持公司的製造營運及會計等重要企業運作的功能,並降低無預警天災及人為疏失造成之系統中斷風險。

為降低資訊系統損害之風險,持續建置高可用性之資料備份和備援機制,並投入各種補救和改進措施,以確保資訊系統之正常運作及資料保全。此外,為提昇員工資 訊安全素養及安全意識,定期舉辦資訊暨網路安全防護宣導與教育。
資訊安全政策
一、目的

為確保雷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屬之資訊資產的機密性、完整性及可用性,並符合相關法令、法規之要求,使其免於遭受內、外部蓄意或意外之威脅,特訂定本資訊安全政策作為資訊安全管理之準則


二、適用範圍

適用範圍為本公司管理之區域、人員及設施。

資訊安全管理之範疇含4個控制措施,避免因人為疏失、蓄意或天然災害等因素,導致資料不當使用、洩漏、竄改、破壞等情事發生,對本公司造成各種可能之風險及危害,各控制措施分述如下:

  • 組織控制措施
  • 人員控制措施
  • 實體控制措施
  • 技術控制措施

三、資訊作業程序

為維護本公司資訊資產之機密性、完整性與可用性,建立安全及可信賴之資訊作業環境。並保障使用者資料隱私之安全,期由本公司全體同仁共同努力,以達成下列目標:

  • 保護本公司業務服務之安全,確保資訊需經授權人員才可存取資訊,以確保其機密性。
  • 保護本公司業務服務之安全,避免未經授權的修改,以確保其正確性與完整性。
  • 建立本公司業務營運持續計畫,以確保本公司業務服務之持續運作。
  • 確保本公司業務服務執行須符合相關法令或法規之要求。

本政策至少應每年評估一次,以反映相關法令、技術及業務等最新發展現況。

本公司應考量內、外部議題及利害相關者要求,定訂適當之資訊安全管理制度實施範圍,經由管理階層審核、確認後實行。

資訊安全管理制度實施範圍應定期或不定期視內、外部環境之變更,如:法令法規之要求、組織異動、資安事件發生、管理制度落實狀況等因素,於管理審查會議進行檢視調整。

本政策經資訊安全委員會召集人核定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