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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稽核之組織及運作
  1. 本公司內部稽核為獨立單位,直接隸屬於董事會;除定期向監察人及獨立董事報告稽核業務外,並列席董事會例行會議報告。

  2. 本公司內部稽核單位根據風險評估結果擬訂年度稽核計畫,釐定每月/每季應稽核之項目,據以檢查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以衡量現行政策、程序之有 效性及遵循程度,協助董事會及經理人檢查及覆核內部控制制度之缺失及衡量營運之效果及效率,並適時提供改進建議,以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及作 為檢討修正內部控制制度之依據。

  3. 本公司訂定自行檢查內部控制制度,督促公司內部各單位及子公司每年定期自行檢查內部控制制度之有效性,再由內部稽核單位覆核各單位及子公司之 自行檢查報告,併同稽核單位所發現之內部控制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以作為董事會及總經理評估整體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及出具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之主要依據。